頂級健檢.台灣遊 尊榮之旅
出團日期:
2013年6月8日~2013年6月15日(台灣時間)
費用說明:
頂級健檢.台灣遊 尊榮之旅 |
費用 |
腦血管專案 尊榮之旅 |
3,399美元 |
心血管專案 尊榮之旅 |
3,930美元 |
癌症管檢專案 尊榮之旅 |
4,155美元 |
心血管專案 尊榮之旅 |
5,337美元 |
男性特別專案:攝護腺健檢 尊榮之旅 |
3,310美元 |
【 報名方式 】
- 成行人數:10人以上成團,每團最多16人
- 即日起受理報名,額滿為止
- 至官網www.healthtour.udn.com線上填妥報名表格;或列印表格填妥以傳真報名;或來電報名。
- 主辦單位保留接受報名與否權利,線上報名與傳真報名者,須經客服人員電話回覆確認後,報名程序方始完成
- 主辦單位報名與聯絡電話:
- 紐約:718-746-8889分機6285、6336
- 台北:011-886-2-86925588分機2398、2399
- 報名傳真電話
- 紐約:待補xxxxxxxx
- 台北:011-886-2-86925827
【 繳款方式 】
- 請於主辦單位客服人員通知報名完成後,於3日內匯款繳交訂金1,000美元
- 匯款戶名/帳號:
- UNITED DAILY NEWS(聯合報)
- 台灣銀行松山分行
- BANK OF TAIWAN
- SUNG SHAN BRANCH
- NO.560, SEC.4, CHUNG HSIAO E. RD.,
- TAIPEI 110, TAIWAN, R.O.C.
- TLX NO: 12594 SSTBK
- SWIFT: BKTWTWTP 064
- A/C NO: 064031000029
- 台灣匯款戶名/帳號:
- 台灣銀行松山分行 064031000029
- 尾款請於出團日一個月前匯款完成。未如期完成匯款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報名資格
【 費用包含 】
- 住宿及全程表列餐食。(兩人一房,若指定單人房,請補單人房差)
- 行程所列之旅遊、交通費用
- 旅客所選擇之健檢套餐費用
- 一對一賓士或同級轎車專人機場舉牌接送
- 人身意外險(合美金10萬含美金6,667醫療險)
- 導遊、司機小費(每天約新台幣200元,合美金6.8元)
【 費用不包含 】
- 機票、赴台簽證、證件費用
- 每日飯店客房清理及行李小費
-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產生的行程之外的費用(如颱風、地震、天災、戰爭、罷工等)
- 純係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及旅遊平安險之外的個人傷病醫療費。
- 未包含在健診專案中之自費項目費用
- 於辦理本活動費用匯款作業時所產生之手續費
(一) 本活動需有10人以上簽約參加始成團。如因未達前定人數或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本活動無法成團者,乙方應於知悉無法成行時,立即通知甲方,並於說明其事由後解除本合約,甲方並同意不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或索賠。
(二) 乙方依前項規定解除合約後,得依下列方式之一,返還或移作依第二款成立之新合約之費用:
- 返還甲方已交付之全部費用,但乙方已代繳之簽證或其他規費得予以扣除。
- 徵得甲方同意,訂定另一合約,將依第一項解除合約應返還甲方之全部費用,移作該另訂之合約費用全部或一部。
【 備註 】
- 因有10人最低出團人數限制,將於出發前4日確認是否成團,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若人數不足或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使無法成團,得依下列方式之一,返還或移作依B款成立之新旅遊合約之旅遊費用。
- 退還旅客已繳付之全部費用。
- 徵得旅客同意,訂定另一旅遊合約,將依解除契約應返還旅客之全部費用,移作該另訂之旅遊合約之費用全部或一部。
- 餐食如遇季節關係或預約狀況不同,若有更改,會依原訂行程做同等級變更,敬請見諒。
- 如遇觀光地區休假及住宿飯店地點調整,本公司保有變更觀光行程之權利。如有離隊放棄參觀行程,恕不退費。
- 如遇天氣不佳、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 房型與床型依行程安排為準,如欲升等其他房型,按飯店規定補收差價。
- 以上行程載明之地點安排,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
- 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
- 素食/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於報名時告知,以利安排。
- 於本網站預約報名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 此訂單需於尾款繳交後,經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雙方同意簽屬【健診觀光團合約書】,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本套裝行程除取消費用特別加註外,均適用【台灣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規定。
- 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本公司取消者,將依據【台灣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一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須收取費用如下:《通知日以上班日為基準》
- 通知於出團日(不含)前第31日以前者,賠償旅遊費用10%
- 通知於出團日(不含)前第21日~30日以內者,賠償旅遊費用20%
- 通知於出團日(不含)前第2日~20日以內者,賠償旅遊費用30%
- 通知於出團日(不含)前第1日者,賠償旅遊費用50%
- 通知於出團當日或開始後,或未通知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100%
【 貼心叮嚀 】
-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
-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請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菸;聽到警報器響,請迅速由緊急出口離開。
- 飯店游泳池若未開放,請勿擅自入池游泳,請勿單獨入池。
-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扶緊把手並坐穩。
- 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 搭車時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 團體遊客請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注意安全。
- 公共場合財不露白,錢包不離身,請小心扒手。
- 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 台灣政府規定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沒收水果外將處台幣3萬至5萬元罰款。
- 民航局配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新要求,自2009年2月20日起,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台幣2萬元到10萬元罰款。
【 泡溫泉須知 】
- 入浴前請先徹底洗淨身體。
- 患有心臟病、肺病、高血壓、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者,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
- 入浴前後應適量補充水分。
- 入浴應依序足浴、半身浴、全身浴,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
- 入浴後有任何不適,請即出浴並通知服務人員。
- 空腹、飲酒後或剛用餐完畢時不宜泡湯。
- 長途跋涉、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宜稍作休息再入浴。
- 患有傳染性疾病者禁止入浴。
- 女性生理期間禁止入浴。
- 孕婦、行動不便者、老人及兒童,應避免單獨一人入浴。
- 入浴時間一次不宜超過15分鐘,總時間不宜超過一小時。
- 出浴後不宜直接進入烤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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