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第四屆「聯合報小說獎」(民國68年)從原有的短篇小說獎項,增設中篇小說、長篇小說、極短篇等項目;第八屆(民國72年)增設散文獎。
民國74~76年停辦三屆,77年(第十屆)恢復小說獎徵文,並以「鼓舞全世界中國人,開創文學新紀元」為標竿,
除短篇小說獎、中篇小說獎、長篇小說獎、極短篇獎之外,設「大陸地區短篇小說推薦獎」,該屆得主即為日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小說家莫言。
79年(第十二屆)再增設「報導文學獎」;
直到民國83年(第十六屆),徵文種類涵括了長篇、中篇、短篇、極短篇小說及新詩、散文、報導文學等七類獎項,更名為「聯合報文學獎」,
獎金總額提高為新台幣二百萬元,成為海內外華人文壇最矚目的全面向文學獎,培養無數作家。
文學獎的意義,當年不僅在於拔擢新秀、培養作家,也成功扮演了突破言論尺度、意識型態、挑戰禁忌、衝出社會常軌的先鋒。
一些在當時極具爭議性的作品,往往藉由文學獎的特殊途徑,在報社尊重評審、不介入的立場下,由重量級學者作家背書、得獎而發表。
歷年得獎名單
1980
第五屆
1981
第六屆
1982
第七屆
1983
第八屆
1984
第九屆
1988
第十屆
1989
第十一屆
1990
第十二屆
1991
第十三屆
1992
第十四屆
1993
第十五屆
1994
第十六屆
1995
第十七屆
1996
第十八屆
1997
第十九屆
1998
第二十屆
1999
第二十一屆
2000
第二十二屆
2001
第二十三屆
2002
第二十四屆
2003
第二十五屆
2004
第二十六屆
2005
第二十七屆
2006
第二十八屆
2007
第二十九屆
2008
第三十屆
2009
第三十一屆
2010
第三十二屆
2011
第三十三屆
2012
第三十四屆
2013
第三十五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