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說明

活動時間:

2016 年 5 月 9 日 ~ 2016 年 6 月 5 日 23:59 止

活動辦法:

快來喚醒沉睡 u 寶,加滿 u 寶電力,會員好禮隨你抽!

活動獎項:

售票網【隨機票劵】
價值280元/張 限量100名
經濟日報【電腦版】
價值500元/月 限量5名
聯合報【電腦版】
價值500元/月 限量5名
讀書吧【電子書】折價劵
折價 25 元/次
讀客包【電子書】折價劵
折價 25 元/次
讀小說【電子書】折價劵
折價 25 元/次
NBA 斯伯丁室內小籃板
價值1,150元/組 限量1名
膳魔師保溫瓶
價值600元/組 限量5名

抽獎日期:

2016 年 6 月 7 日

折價卷使用方法:

  • 讀書吧:讀書吧全館(書、雜誌、報紙)單筆消費滿 250 元(含)以上,於購物車輸入 E-Coupon 序號現抵 25 元。
  • 讀客包:購買讀客包指定方案,於購物車輸入 E-Coupon 序號現抵 25 元。
  • 讀小說:購買讀小說指定點數方案,於購物車輸入 E-Coupon 序號現抵 25 元。

序號會於 105/06/07 寄至網友們 Email。

注意事項:

  1. 所有活動相關辦法,皆以本網頁公佈為主,獎品項目則依實物為主。
  2. 本活動得獎資料如有不符合資格或取消者皆不遞補。所有獎項皆不重複得獎(包括同 IP),如有發現偽造資格或不法得獎者,聯合線上皆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3.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規範,並須遵守聯合線上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 若發現有使用網頁機器人參與活動違反之規定,聯合線上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4.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聯合線上得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如因此致聯合線上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聯合線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聯合線上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5. 得獎者應於聯合線上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聯合線上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聯合線上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 有遲延、遺失、 錯誤、 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參加者無法參加活動時,聯合線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致無法舉行時,聯合線上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8. 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或非可歸責於聯合線上之因素,致無法提供原訂獎項時,聯合線上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在新台幣 1,000 ~ 19,999 元者,中獎者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由主辦單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並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以上者,中獎者依法須預先繳交 10% 機會中獎稅並填寫相關中獎収據,方可進行兌換。中獎者如非屬中華明國國民, 須負擔 20% 之機會中獎稅。中獎者如無法提供上述資料或拒絕繳納上述稅金,則視為放棄中獎權益。活動獎項如為現金, 聯合線上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10.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聯合線上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 若有遺失或被竊,聯合線上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1. 參加者僅限設籍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涉及其他地區視為無效登錄資料,獎項寄送地址亦僅限台澎金馬地區。
  12. 活動參加者同意聯合線上得將其部分姓名與email,公佈於本活動網站或相關行銷活動網站或宣傳物中並同意聯合線上蒐集其姓名及聯絡方式(電話、地址或email)作為贈獎聯繫使用。
  1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14. 若有任何活動問題,請來信 vaservice@udn.com。
  15. 聯合線上活動小組客服專線:(02)8692-5588#6153,洽詢時間:週一至周五 AM8:00 - PM5:30。

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本活動參加者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udn 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之相關規定,告知以下個資宣告事項,敬請詳閱:

  1. 蒐集個資機關名稱:udn 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辦理『甦醒吧!u寶』網路活動,參加、中獎聯繫及稅務相關單據寄送事宜。
  3. 個人資料項目:姓名、email、電話、地址。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民國 105 年 5 月 9 日至 105 年 6 月 5 日
    2. 地區:台灣地區。
    3. 對象:活動參加者。
    4. 方式:電子文件。
  5. 台端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 資料使用期間,權利人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查詢、閱覽、複製副本、刪除、修改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2. 所獲獎品其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者,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者須先行支付獎品價值 10% 之稅金,由活動小組向有關稅務機關代繳所得稅額,其中獎者之相關個人資料須由本公司存查。權利人無法為前項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
  6.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